本帖最后由 22345 于 2024-1-6 16:59 编辑
根据老马的描述,楼房建造中的排水主管道设计,应当存在两个缺陷:
一是下水排放横行的主管道没有坡度。高层建筑对排水设计的首要原则,必须是畅通无阻。没有排放坡度,必然造成厨房下水中的油污沉淀,日积月累,必然要造成主管道堵塞。
二是厨房排水主管道从四楼商铺吊顶中横行穿过时,没有设置检修疏通的地方。如果有检修疏通的地方,物业能够定期检查疏通,主管道就不会堵塞。
这是什么狗屁设计师设计的,这样的设计院应当取消他参与施工设计的资格。
按照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》GB50015-2003(2009年版)规定: 4.3.7 排水管道宜在地下或楼板填层中埋设或在地面上、楼板下明设。当建筑有要求时,可在管槽、管道井、管窿、管沟或吊顶、架空层内暗设,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。 按照《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》GB50015-2019版规定: 4.4.4 生活排水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: 1 管道宜在地下或楼板填层中埋设,或在地面上、楼板下明设; 2 当建筑有要求时,可在管槽、管道井、管窿、管沟或吊顶、架空层内暗设,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;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