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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城事早知道] 【辟谣】“疫情将再次爆发”?安庆这3人被处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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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24-4-8 10:31:29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近日
    太湖警方发布
    三起网络谣言案件


    谣言1
    章某编造幼儿园学生被猥亵谣言案


    2024年1月9日,网民章某在未经确认真实性的情况下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某幼儿园老师猥亵学生”的帖文,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。


    谣言2
    汪某编造大学生被拐谣言案


    2024年1月26日,网民汪某在未经确认真实性的情况下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某大学生甜甜佩戴陌生人给予的口罩后昏迷”的谣言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
    谣言3
    童某编造疫情将再次爆发谣言案


    2024年1月15日,童某为了吸引关注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今年的春节前后将有更大的疫情爆发”的谣言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

    目前,太湖警方已对以上案件当事人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。太湖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,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,提高防范意识,积极抵制网络谣言,对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要加强辨别,不造谣,不信谣,不传谣。对在网上蓄意编造、传播散布谣言,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,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!


    法律链接

    1、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    2、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: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    来源:太湖警方 安庆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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